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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例文:取保候审思想汇报10篇

    时间:2020-08-14 16:22:05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第一篇、取保候审思想工作汇报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范文

      取保候审思想工作汇报

      我叫小明,在中国海化有限公司工作。2016年10月29日因为XXXXXXX罪公安局依法拘留,11月23日取保候审。作为一名受过良好教育的成年人,平时工作中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对客户没有严格筛选,一致让本公司的产品可能会流到违法人员手中造成不好影响,同时也给家里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让家人和我一起承受粗心的苦果。

      经过这1个月深刻的反省,我认识到因为我的粗心大意可能会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并且给单位的工作造成了极大的被动,严重干扰公司的正常运营。从取保的那一刻我决定严格要求自己,更好的为社会做贡献!下面我向组织汇报一下我的近期活动

      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在我的居住地安排了我的工作不出居住地,现在每天就是做好自己相关的工作、调理好身体为以后更好地为社会做贡献做准备。在工作之余,我认真仔细地学习了党的一些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地剖析自己哪里做的还不够,并以己为戒,教育身边的同志,通过学习,增强了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了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可以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使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从现在起,我应该时刻警示自己,吸取教训,要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决不再犯类似的错误。我要让自己学习好、思想好,并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地修身养性,陶冶情操,坚决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公民。慢慢地,我必须让自己从凡事从自己出发的角色替换到凡事从党、从大局、从人民、从整个社会发展的角色。不管前方的道路多么艰难,我都会顽强的走下去,使自己成为对社会对家人有用的人!

      汇 报 人

      汇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范文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张xxxxx,女,汉,1900年10月7日,住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xxx镇胜利居委会xxx队xxx号,身份证号码34210000000000000000。

      申请事项

      请求司法机关对申请人丈夫犯罪嫌疑人崔xx批准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丈夫常期经营货车运输生意,于2015年5月22日早上9点多在高速嘉兴服务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致一名儿童死亡,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后被公安高速交警刑事拘留,申请人及丈夫家中老父亲是一名精神病患者,而且需要常期药物维持精神状况,并有严重的糖尿病,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现生活非常困难。

      申请人丈夫崔xxx触犯了刑法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所犯罪行比较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并且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全额赔偿了所有经济损失。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申请人恳请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给予崔xxx取保候审。

      申请人张xxx

      2000年0月0日

      第三篇、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范文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2-04-19 申请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一案,于2010年X月X日被X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区看守所。根据犯罪嫌疑人李某的配偶宋某的委托,申请人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嫌疑人的配偶愿依法为李某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行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交代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李某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自行向公安机关投案,其情节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李某盗窃的涉案物品价值并不很高,且赃物已退还给被害人,被害人的财产利益并无任何实质损害。

      在案发的第二天,李某即将盗窃的笔记本电脑亲自送还被害人,并当场给被害人下跪,声泪俱下地表达深切的忏悔之意。尽管李某盗窃的笔记本电脑鉴定的价值为5000元,但李某已主动亲自退还赃物,并未给被害人造成实质的财产损失,而这样的涉案数额相对于北京的高消费水平而言着实是微不足道的。除此之外,李某还支付给被害人XXXX元现金作为经济补偿,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三、犯罪嫌疑人李某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犯罪嫌疑人李某此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记录,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嫌疑人与妻子二人从外地来到北京,租住在XX区的农房中,由于文化素质不高,缺乏一技之长,生存压力很大。李某自2010年春节之后,开始在XXX快递公司担任送递员,每日收发快递的数量超过70余件,工作十分辛苦,但工资却并不高。

      由于文化素质不高,李某在作案时根本没有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犯罪的主观恶性非常小。李某走上犯罪的道路,是一念之差、心存侥幸,是由于教育的缺失所致;也可以说,是生活上的困苦和初到北京的无助让李某犯下了令他追悔莫及的错误!

      四、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犯罪情节轻微,行为没有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亦不大。

      李某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害人的房屋没有上锁,屋中空无一人,可以说是由于被取保候审思想汇报范文

      害人的重大失误,为李某实施犯罪行为创造了条件。李某的犯罪手段极其简单,相比较那些

      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暴力犯罪分子,李某的行为不存在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也非

      常小。

      五、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取保候审,还有其自身的客观需要以及其妻子需要专人

      照顾等因素。

      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宋某,现已怀孕三个月,在北京孤苦伶仃、无人照料;且自李某

      被羁押后,宋某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苦,其终日担惊受怕,急需丈夫的照料。

      此外,犯罪嫌疑人李某在X月X日被犬咬伤,亟待注射狂犬疫苗,然而狂犬疫苗活性的维持

      需要特定的环境,患者只能到医院注射,故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实施取保候审是客观现实需要。

      2010年X月XX日,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与实习律师周妍到朝阳区看守

      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一见到律师,就不禁淌下悔恨的泪水。经过公安机关的教育改取保候审思想汇报范文

      造,其已经幡然悔悟,一再表示要改过自新,今后一定踏实做人,绝不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

     事情!同时,犯罪嫌疑人李某也希望通过公安机关向被害人真诚的说一声“抱歉”,由于他的

     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麻烦。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致

      发生社会危害性,恳请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六

      条之规定,准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取保候审!

      此 致

      XX区公安分局

      律师XX

      XX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第四篇、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范文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x,性别,民族,住址,职业。联系电话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于2011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鉴于该案是过失犯罪,犯罪嫌疑人,一贯遵纪守法,老实厚道,又面临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根据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要求,申请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其保证人是(或保证金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2011年月日

      第五篇、取保候审申请书的写作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范文

      取保候审申请书的写作

      取保候审申请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之后,其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法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时所出具的法律文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属有对方当事人的文书,现将取保候审申请书各部分的内容和写法分述如下

      一 、首部 ———标题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1 . 标题。可写为“取保候审申请书”或直接写“申请书” 。

      2 .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首先,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并注明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的关系。其次,写明被取保候审的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涉嫌何种罪名、何时被拘留、逮捕、现羁押在何处。

      二 、正文 ———写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法定取保候审的条件 , 保证人的行为能力及保证人应做的保证事项。

      被保证人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重点叙明被取保候审人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所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关事实和证据,以及保证取保候审后不致发生危害社会的情况。在叙明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时,可以侧重几个方面一是案件的性质并非严重,案件的性质不严重,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较低,适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则更大。

      二是如果是偶犯,应注明。偶犯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再犯的可能性较低,社会危险性不大,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三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平时的表现较好,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使被取保候审,也能比较好的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具有较低的社会危险性。

      四是如果是过失犯罪,应注明。过失犯罪说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并不是预谋的,只是因其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社会危险性大大降低,可以候审。

      五是犯罪时的年龄,如是未成年人,应特别注明。未成年人的改造空间大,国家提倡对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更容易申请取保候审。

      六是犯罪后有较好的悔改表现。有悔罪表现说明再犯的可能性较低,即使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

      七是否有固定职业,有固定职业更容易被批准取保候审。如果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有固定职业,则更能保证其遵守法律的规定,降低社会危险性。

      八是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归案,如归案的,应注明。同案犯已经规范,说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串供、毁灭证据或潜逃的危险性降低,可以取保候审。

      九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知道举报人或证人的情况,如不知道,应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知道举报人或证人的,就不会对举报人或证人造成伤害,危险性比较低,可以取保候审。

      十是案件的重要证据是否已经收集,已收集的,应注明。已经收集案件主要证据,可以防止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毁灭、伪造证据,则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十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严重疾病。患有疾病需要医治可能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

      十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在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

      保证人的行为能力及保证承诺。

      首先,写明保证人符合保证条件,即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与案件无牵连,有固定经济收入,有固定的居所,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等。为人诚实信用,担当保证人符合条件。

     其次,写明保证人所承诺履行的保证和职责。即保证被保证人不逃跑 ,不毁灭或伪造证据,随传随到,不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等,并保证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履行保证义务,未完成保证义务的应负法律责任。

      三、尾部 ———致送机关名称、申请人和保证人签名 , 注明申请时间,附项

      1 . 致送机关名称。根据案件所处的不同诉讼阶段,申请书应分别向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递送 。

      2 . 由申请人 、保证人分别签名盖章 , 注明制作文书的时间 。

     3 . 附项。写明保证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联系电话。如果有证据,还需将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写明 。

      四、制作取保候审申请书应注意以下问题 :

      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监护人及受委托的律师。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提出保证人 , 由犯

      罪嫌疑人 、被告人委托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 、监护人提出申请。

      保证人应符合法定条件必须与本案无任何牵连;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写明保证人应履行的义务 , 明确不履行义务应负的法律责任。保证人应履行的义务,归结起来有两项 : 一是监督义务 , 即监督被保证人不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随传随到;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 、伪造证据等。二是报告义务 , 即将被保证人的情况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如果保证人不履行监督和报告义务,将受到被罚款的处罚 , 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保证分人保和财保两种形式。人保,即以保证人的信誉作担保 , 保证人确保被保证人遵纪守法,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财保,即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作为担保。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法律规定的 , 保证金将被没收;未违反法律规定的,保证金被退回。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 ,男,0000年00月00日生,000律师事务所律师,系犯罪嫌疑人XX的委托律师。联系电话000000000,律师执业证号000000000000。

      取保候审对象(犯罪嫌疑人)XX,男,因涉嫌00罪,被XXX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法院)立案侦查,现处于拘留期间。

      申请事项

      对涉嫌00罪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

      主要事实与理由

      本人系犯罪嫌疑人XX的委托律师,现依据犯罪嫌疑人XX及其家属的请求,结合其个人身体状况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其犯罪的具体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杨XX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XX身体状况一直不佳,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脂肪肝。在2010年2月份曾因头昏目眩、四肢无力前往医院就诊(相关病历资料附后)。

      二、犯罪嫌疑人XX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其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

     方式为犯罪嫌疑人XX提供保证 。

      三、犯罪嫌疑人XX正在哺育婴儿,婴儿尚未满半周岁。

      四、犯罪嫌疑人XX在本案中起到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五、犯罪嫌疑人XX系自首,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罪行,社会危险性不大。

      六、犯罪嫌疑人XX已经过了羁押期限,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七、犯罪嫌疑人杨XX涉嫌罪名为XX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或者其它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及第七十条的各项规定,XX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

      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犯罪嫌疑人XX做到(1)遵纪守法;(2)保证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身体状况一直不佳,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脂肪肝。而且犯罪嫌疑人XX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恳请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法院)考虑犯罪嫌疑人XX的实际困难,对为其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予以批准为谢。

      此呈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 XX律师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附1、律师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3、犯罪嫌疑人杨XX近期门诊病历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 ,男(女),0000年00月00日生,身份证号

      000000000000000000,系犯罪嫌疑人XX家属

      取保候审对象(犯罪嫌疑人)XX,男,因涉嫌00罪,被XXX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法院)立案侦查,现处于拘留期间。

      申请事项 对涉嫌00罪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

      主要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XX身体状况一直不佳,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脂肪肝。在2010年2月份曾因头昏目眩、四肢无力前往医院就诊(相关病历资料附后)。

      二、犯罪嫌疑人XX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其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XX提供保证 。

      三、犯罪嫌疑人XX正在哺育婴儿,婴儿尚未满半周岁。

      四、犯罪嫌疑人XX在本案中起到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五、犯罪嫌疑人XX系自首,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罪行,社会危险性不大。

      六、犯罪嫌疑人XX已经过了羁押期限,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七、犯罪嫌疑人杨XX涉嫌罪名为XX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或者其它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及第七十条的各项规定,XX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

      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犯罪嫌疑人XX做到(1)遵纪守法;(2)保证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身体状况一直不佳,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脂肪肝。而且犯罪嫌疑人XX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恳请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法院)考虑犯罪嫌疑人XX的实际困难,对为其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予以批准为谢。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第六篇、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范文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系犯罪嫌疑人×××的委托律师。

      取保候审对象(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赌博罪,现羁押于××县看守所。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对涉嫌赌博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请求,结合其个人身体状况以及其犯罪的具体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理由如下

      一、×××身体状况一直不佳,在看守所羁押的×个多月时间里,经常出现头昏目眩、四肢无力的症状。

      二、×××涉嫌赌博罪,并非重大的刑事犯罪,社会危害性小,其家属愿意以人保的方式为其提供保证,并保证×××做到保证随传随到,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地方,保证遵纪守法。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一直不佳,不适合继续羁押的条件,而且×××涉嫌赌博罪社会危害性小,因此,恳请人民检察院考虑×××的实际情况,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批准为盼!

      此致

      ××县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第七篇、酒驾思想汇报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范文

      思想汇报

      这些天以来,我对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作出了认真的反思和深刻的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的愧疚和不安,现将我这段时间以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做以下汇报取保候审思想汇报范文

      一、本人再次认真学习了关于酒驾的相关法律条款。201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正式实施。其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二、认识到了酒后驾驶不仅可能为自身带来不可挽回的危险和损失,同时也会严重威胁到社会安全。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无法正常控制加速踏板、制动踏板和方向盘,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无法做到很好的协调,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随之处理应急情况的能力会大幅度下降,发生事故的几率增加。而事故一旦发生,就追悔莫及,往往带来一个家庭甚至多个家庭的悲剧。新闻和报纸上无数次的报道,75%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酒驾所引发,让我不禁感到后怕和心有余悸,一个个真切的案例就是最好的说明,更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愧疚和自责,多亏交警同志的及时警示和制止,避免了许多未然的损失。

      三、向身边的亲人朋友以及同事宣传酒驾的危害,以自身的事例警醒他人,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作为一名驾驶者,决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旦放松警惕,就有可能将自己和广大群众置身于危险之中。抵制不良风气,做到安全驾驶。

      第八篇、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范文

      取保候审申请书取保候审思想汇报范文

      申请人xxx事务所xx律师。手机号xxxxxxxx。地址xx省xx市xxx区xx路xx号。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予以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xxx因xxxxxx一案,于2012年9月11日经xx(省)xxxx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本案犯罪嫌疑潘潘政礼的父亲的要求,本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和第xx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犯罪嫌疑人x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批准。

     此致

      xx(省)xx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法律意见书

      南丹县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规定,我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及潘政礼的委托,我所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潘政礼的辩护人。我到南丹县公安局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了解案情,也到南丹县检察院查阅了案卷材料,根据案情,特作。认为犯罪嫌疑人潘政礼没有构成犯罪。其理由是

      一、在主观上,犯罪嫌疑人潘政礼没有非法拘禁杨顺志的故意。潘政礼事前没有跟被告人吴胜良联系,潘政礼是想向被告人吴胜良借钱,才决定去找被告人吴胜良的,也不知被告人吴胜良和被害人杨顺志之间有纠纷,更不知有该案之事,仅是巧遇吴胜良和被害人杨顺志纷争一事。并且,潘政礼也没有因此非法拘禁被害人杨顺志的故意。

      二、在客观上,潘政礼没有非法拘禁被害人杨顺志的行为。离开采石场的主意,是被害人杨顺志提出的,意思是去找钱还给被告人吴胜良。并且是被告人吴胜良与杨顺志叫被告人潘政礼一同上车的,被告人潘政礼的意思只是等被告人吴胜良办完事后再谈借钱一事。却不知吴杨之间有此纠纷,车开往的方向不是被告人潘政礼决定的,潘仅是陪同而已,一直到被公安人员拘留时止,潘政礼都没有非法拘禁杨的语言和行动。至于书写协议之事,那是吴杨的意思表示,并且是杨让潘代为书写的。写完后直接交给杨,此后也不管吴杨

      二人。连吴杨二人是否签字也不知。

      三、南丹县公安局也没有提出潘政礼有犯罪的事实和证据,指控的犯罪不成立。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不构成犯罪。请人民检察院不起诉。

      此致

      南丹县人民检察院

      辨护人李平

      广西罗挥得律师事务所

      2013年 1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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