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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应急预案备案

    时间:2021-01-04 12:37:34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企业自评表及评审论证会议签到表;
    (三)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四)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五)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六)评审或论证现场照片

    秦皇岛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秦政办发〔2017〕2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8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河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安委办〔2016〕60号)等要求,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市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预案不完善就是隐患,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演练不到到位就是隐患”的理念,要把应急预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
    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政府部门编制地区或部门应急预案时,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时,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部门、车间、班组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共同编制。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是预案编制、修订的基础,应参考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相关标准形成文本,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应当根据实际,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两种及以上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预案。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承包或承租单位对拟承包或承租的项目或场所进行风险分析和资源调查,指导承租、承包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并与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相衔接。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应张贴在岗位的明显位置,人员应急处置卡应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一条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三条预案评审应以评审会方式进行,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其他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和3名以上有丰富经验的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管理方面的专家参加。

    专家与预案评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提前将预案电子版提交给评审专家,专家应针对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经评审会汇总讨论,形成最终评审意见,专家在最终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第二十五条预案论证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如本单位技术能力不足,也可外聘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协助。预案论证应采用演练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承包、承租单位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应与生产经营单位共同组织。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预案评审和论证要形成会议纪要,并留存现场影像资料。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书面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的企业中,驻秦中省属企业应急预案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其他企业及中省属企业所属的经营性加油站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报市煤矿监管局备案,并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其他行业企业的应急预案,应按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相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承包、承租单位的应急预案,报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企业自评表及评审论证会议签到表;
    (三)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四)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五)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六)评审或论证现场照片

    第三十三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三十四条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五条各级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六条各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七条各级政府和部门每年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地区、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应急演练工作要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要求开展。

    第三十九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的要求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四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做出结论。

    第四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预案评估记录和评估结果要如实记入档案。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三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备案。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九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五十一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五十二条参与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专家如业务能力差、责任心不强,导致应急预案缺少关键内容,处置程序和措施与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不符合或严重错误,风险分析不到位等情况时,将以通告的形式禁止参与预案评审或论证工作;
    聘用专家出具虚假报告或违反评审纪律,一经查实,报专家管理部门取消其安全生产专家资格,并按安全生产专家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五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9月15日

    应急预案备案编号

    【篇1:应急预案备案编号规则】

    附件7

    应急预案备案编号规则

    例:1.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编号 ya津120000wh[2015]001

    2.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工贸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编号 ya津120116(塘)gm[2015]001

    3.天津市蓟县非煤矿山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编号 ya津120225fm[2015]001 市、区县行政区号汇总:

    【篇2: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

    【篇3: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办理程序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

    第17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

    二、程序

    申请单位向区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材料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安监局窗口。

    三、提交材料

    1、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申请表;

    2、应急救援预案及word电子文档;
    3、应急预案评审表;

    4、评审专家和安监部门监督人员签名的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意见、评审会议纪要或论证演练记录;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表2份。(需打印) 注:1、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编制;

    2、企业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自行组织专家在所在镇、街道安监站工作人员或区安监局应急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并应当在评审前提前把编订的应急预案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专家从市安监局或区县安监局专家库中抽取;

    3、评审表在(《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淄安监字〔2010〕57号)附件1至附件5,参与评审的专家和安监部门监督人员须签字确认,评审表应当附到应急预案中;

    4、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应急预案按评审专家的意见修改完毕并签字确认后报市安监局审批窗口或区安监局审批窗口申请备案;

    8、用蓝色、厚度2cm的档案盒盛装,提交1套材料。

    附件:1、应急预案评审表(表一至表五)(须打印);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附件1

    表一 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

    表二 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环保应急预案

    深泽县城区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项突发事件对于安全优质供水和生产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职工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为优化城市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公司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公司经理担任总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各职能部门和司属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成立由部门第一责任人担任现场指挥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构~指挥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四、公司建立突发事件防范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总体原则应遵循一切以人为本、方便市民,部门负责~协调合作,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第二章 突发水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事件分级 供水水质恶化~经过水厂作常规处理后~仍达不到国家饮用水标准的~或管网水质受到污染的~启动本预案。

    将水质异常分为水源发生污染事件、净水生产中出现水质异常事件和管网中出现水质异常事件三类。根据突发性水质异常所引起的后果及影响程度~将水质异常事故分为三级:一般性突发水质事件、较大性突发水质事件、重大性突发水质事件。根据事件等级~实行分级处置~以保障供水安全。

    二、现场组织及处置

    1、水质突发性事件定性

    无论从何种途径获知水质异常的讯息~水质监测应急处理小组应立即实施各项监控水质的措施~迅速设立了水监测点位~携带必备的物质、器具等赶赴现场,到达现场时间要求为路程时间加l 5分钟,。30分钟内判断和确定事件的级别~如属水源污染~应在水源一级保护区每隔500米设立一监测点。同时要增加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掌握污染动态~每2小时采源水样一次~每1小时采出厂水样一次~分析其指标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如水质监测站不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由公司办公室派车送样至具备监测能力的单位或部门检测,深泽县自来水公司水质监测站或省环保部门,。

    2、保障供水措施

    确定水质受到污染后,如属水源污染,~需停用现有水源的~应立即停用现有水源~及时启用备用水源~保障城区居民供水。已污染水源应及

    时在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安全清排、消除污染源~如停止排放、关闸口、打捞污染物等。受污染的水厂构筑物应排空污染水~进行清洗消毒。不需停用或无法停用现有水源的~应立即变更制水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入特殊药剂中和、加大污染物的净化处理~水厂适当加大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的有机污染物等,见后附录,。对于大面积停水的应及时汇报政府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安排送水车~或大桶水、瓶装水供应~保障群众的基本饮水需求。同时开展污染源调查~根据源水水系寻找、排查污染源~或根据制水原料、生产工艺和排污成份寻找可疑污染物。

    属管网水质污染的~首先采取隔断措施~关闭主干管网来水方向闸门~切断供水管线~避免污水倒流~切断水质受到污染的坏水与水网的联系。同时寻找污染原因~消除污染源。因为管道安装或维修造成自来水有泥沙、浑浊等问题~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对管道进行排沙冲洗、消毒,对管道长、用水量少等原因引起的余氯不足~有铁锈或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应协助用户进行周期性排水~提高水质,影响面大的~将进行管道改造。必要时安装临时供水管线~或紧急组织水车送水~保证居民饮用水~同时安排冲洗消毒直至恢复供水。

    3、制水废弃物处置

    水质监测站负责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对制水形成的污染废弃物进行无害处理。

    4、应急处置结束

    水质监测应急处理小组制订长期监测方案对水质突发事故造成的水污染进行跟踪监测。

    三、制水材料组织及储备

    水质监测站向物资供应部提供应急水质处理原材料名录~名录每半年更新一次~物资部负责联系材料供应厂家~每种原材料应保证有两个供应厂家的有效联系方式~以备应急采购。

    各制水厂应保证常规净水原材料的储备。

    四、事件处理总结

    水质事件应急处理完毕~由公司企业发展部负责出具处理总结报告及整理归档资料。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基本情况及事件经过、调查方法结果、分析、讨论、处理措施及效果评价、结语等。对整个事件有关的资料~包括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监测记录、执法文书、采送样单、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调查处理总结报告等均需进行整理、补漏、分类、归档。

    第三章 氯气泄漏应急处置预案

    一、氯气泄漏事件分级

    1、铜管、加氯机、水射器等部位一般性泄漏为?级事故,

    2、氯瓶针形阀滑丝、断裂等引起严重泄漏为?级事故,

    3、氯瓶瓶体穿孔、裂缝及氯瓶发生爆炸等引起特大泄漏为?级事故。

    二、应急报告

    1、报告程序

    当发生?级氯气泄漏事件时~水厂当班人员应及时向水厂班长及调度报告。

    当发生?级氯气泄漏事件时~水厂当班人员应立即向水厂班长和调度报告~在确认事件性质后由班长、调度向水厂领导报告。

    当发生?级事故时~水厂当班人员应立即向水厂班长调度报告~水厂班长、调度应迅速向水厂领导报告~在事故确定后~水厂厂长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最迟不超过半小时。

    2、报告内容

    当本单位发生?、?、?级氯气泄漏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部位,

    2、泄漏情况与影响范围,

    3、有无人员伤亡情况,

    4、事件简要情况,

    5、已采取的措施。

    三、事故确认

    1、当贮存、使用过程中发生氯气泄漏时~岗位当班人员立即通知班长~调度和值班人员, 班长、调度和值班人员立即到现场确认~认为危害较大的应立即向主管水厂领导汇报。

    2、预案启动

    公司经理或主管领导经研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公司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任组长~公司分管副经理任副组长~企业发展部部长、技术计量部部长、制水厂厂长、保卫科科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物资部部长为成员~负责领导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在水厂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应急工作小组。

    3、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小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指挥抢险战斗的全面工作~讲求科学~决策准确果断, ?采取有效措施~适时根据需要调集各方面力量; ?明确分配各部门任务并提出具体要求, ?及时观察和听取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果断协调处理抢险现场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负责本公司氯气泄漏事故预案的修订和审批~负责组织本公司事故预案的演练和培训, ?负责批准本公司氯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负责与社会相关各部门的联系~负责下达紧急疏散命令~负责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整个事故处理的统一指挥~根据事故发展趋势~负责处理方案的决策~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现场组织事故处理、人员施救~为组长提供处理方案。

    ,2,现场应急指挥部

    ?贯彻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负责向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情况, ?全权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包括现场人员防护器具的佩带、氯气泄漏点的封堵、人员的疏散自救等。

    ,3,现场成立应急生产组~由水厂厂长任组长

    其职责为:在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做好事故状态下的指挥协调工作、泄漏点的抢修、人员的疏散。

    ,4,现场成立对外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

    其职责为:负责与化工总厂06分厂、120、119等部门联系求救。

    ,5,现场成立治安保卫组~由保卫科科长任组长

    其职责为:设立警界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警界范围。

    ,6,现场成立紧急疏散组~由企业发展部部长任组长

    其职责为:负责指挥人员向上风处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负责人员的清点和过路戒严。

    ,7,现场成立物资供应组~由物资供应部部长为组长

    其职责为:抢险物品配件的供应、车辆的调运、解氯药品的供应。

    ,8,应急指挥 ?应急指挥要有层次~不得越级或多头指挥。凡参加抢险的各类人员~必须服从上级指挥~遇到特殊情况时要迅速上报, ?任何车辆必须按制定路线、区域行驶和停车~不得堵塞消防~疏散 通道非抢险车辆不得驶入警戒区域, ?做好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四、当班人员现场应急处理

    1、当发生?级事故时当班人员应: ,1,、检查防化服~防毒面具, ,2,、穿上防化服及戴上防毒面具, ,3,、启动氯气吸收装置或打开排风设施, ,4,、关闭氯源, ,5)、通知班长、调度。

    2、当发生?级事故时~当班人员应: ,1,、检查防化服~防毒面具, ,2,、穿上防化服及戴上防毒面具, ,3,、启动氯气吸收装置或打开排风设施, ,4,、撤离到安全区,逆风高处,, ,5,、及时通知班长、调度、厂领导。

    3、当发生?级事故时当班人员应以人身安全为重: ,1,、将湿手帕、毛巾等浇水淋湿~向逆风高处~掩住鼻口逃生, ,2,、及时向班长、调度、厂领导及公司领导和公司相关人员报告, ,3,、必要时向06分厂,电话8495333,以及120、

    110、119求援。

    4、险情排除后~由应急领导小组下达命令~通知疏散人员返回本岗

    位。

    五、总体原则

    1、以人为本~及时抢救遇险人员~疏散无关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3、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力封堵处置好氯气泄漏源,

    4、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防护服等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5、现场抢险时~每组不得少于两人。

    六、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1、上级主管部门应急处理已经终止,

    2、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3、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4、损失控制在最小,

    5、社会影响减到最小。

    七、事故处理总结及资料归档

    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前言基本情况及事件经过~事故原因分析~处理措施~处理效果和结语。

    对整个事故有关的资料~包括巡测、记录、各类电话记录~事故处理总结报告等文字性资料进行整理、补漏、分类、归档。

    第四章 粉末活性炭应急处理预案

    在取水口处投加粉末活性炭~利用水源水从取水口到净水厂的输送距离~在输水管道中完成吸附过程~把应对硝基苯污染的安全屏障前移~是应急处理取得成功的关键措施。

    1.1 粉末炭应急处理的特点 粉末活性炭的颗粒很细~颗粒的直径为几十微米~可以象药剂一样直接投入水中使用~吸附后再在混凝沉淀过程中与水中颗粒物一起分离沉淀。应急处理时粉末炭的投加量一般采用十至几十mg/L~所需投加量由试验确定。

    粉末活性炭的优点是使用灵活方便~可根据水质情况改变活性炭的投加量~在应对突发污染时可以采用大的投加剂量。不足之处是在混凝沉淀中粉末炭的去除效果较差~使用粉末炭时水厂后续滤池的过滤周期将会缩短。对于采用粉末炭应急处理的水厂~必须采取强化混凝的措施~如适当增加混凝剂的投加量和采用助凝剂等。此外~已吸附有污染物的废弃炭将随水厂沉淀池污泥排出~对水厂污泥必须妥善处置~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粉末炭的投加方法有湿投法和干投法两种。粉末炭的包装多为25kg或20kg袋装~投加时粉尘很大~必须采取防尘措施。

    粉末活性炭的价格为3000,4000元/t。如按4000元/t计~每10mg/L 3粉末炭投加量的药剂成本为0.04元/m/,10mg/L投加量,~应急处理中粉 33末炭的药剂成本哈尔滨市为0.08~0.16元/m~哈尔滨气化厂为0.20元/m。对于应急处理~此成本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1.2 粉末炭吸附所需时间和投加点

    粉末炭吸附需要一定的吸附时间~吸附过程可分为:快速吸附、基本平衡和完全平衡三个阶段。粉末炭对硝基苯吸附过程的试验表明~快速吸附阶段大约需要30分钟~可以达到约70,,80,的吸附容量,2小时可以基本达到吸附平衡~达到最大吸附容量的95,以上。再继续延长吸附时间~吸附容量的增加很少。

    因此~对于取水口与净水厂有一定距离的水厂~粉末炭应在取水口处提前投加~利用从取水口到净水厂的管道输送时间完成吸附过程~在水源水到达净水厂前实现对污染物的主要去除。取水口至净水厂的输水时间有1,2小时~粉末炭可以充分吸附~收到了很好的去除效果。

    对于取水口距净水厂距离很近~只能在水厂内混凝前投加粉末炭的情况~由于粉末炭的吸附时间短~并且与混凝剂形成矾花絮体后影响了粉末炭与水中污染物的接触~造成粉末炭的吸附能力发挥不足~因此在净水厂内投加粉末炭时必须加大投加量。

    1.3 粉末炭的投加量

    应急事故中粉末炭的投加量可以用烧杯试验确定。数据试验用水样应采用实际河水再配上目标污染物进行~由于水源水中存在多种有机物质~存在相互间的竞争吸附现象~对实际水样所需的粉末炭投加量要大于纯水配水所得的试验结果。

    由于受后续的沉淀过滤对粉末炭去除能力的影响~粉末炭的投加量也不能无限大~实际中最大投加量不宜大于80mg/L。即~对于80mg/L的最大粉末炭投加量~可以承受的原水硝基苯最大超标倍数约为40倍。对于超标倍数再高的原水~单纯投加粉末炭的方法将无法应对。例如~对于超

    标65倍的原水~80mg/L粉末炭投加量吸附后的硝基苯平衡浓度为0.0175mg/L~超过水质标准。

    对试验数据得到的粉末炭投加量~在实际应用中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包括:吸附时间长短、水处理设备,沉淀池、滤池,对粉末炭的分离效率、投炭设备的计量与运行的稳定性、水源水质波动、处理后水质的安全余量等~因此必须采用充足的安全系数~在紧急条件下确保应急处理的成功运行。

    第五章 供水管网抢修处置预案

    一、总体原则

    1、以人为本~方便市民。供水服务事关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为民办实事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部门负责~协调联动。发生供水管网突发事故后~管网部要切实负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整体联动~保证统一指挥和调度。

    3、快速反应~科学应对。中控室24小时监控~抢修队随时处理供水管网突发事故。要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储备~科学、迅速、果断处置~尽量减轻因抢修给市民带来的生活不便,力争将突发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适用范围

    因管道爆裂、施工损坏需进行紧急抢修以及计划性管道维修、更换阀门、管线工程等需停水施工且停水时间较长的~按本预案处置。

    三、抢修类别

    DN300以上口径、停水范围很广、影响程度很大的管网抢修为一级抢修,DN300,DN100口径、停水范围较广、影响程度较大的管网抢修为二级抢修, DN100以下口径、停水范围不广、影响程度不大的管网抢修为三级抢修。

    四、现场组织

    抢修人员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首先进行关阀止水~然后设立抢修标志~再进行抢修施工。

    一、二级抢修要有1名公司负责人在现场负责组织协调、宣传解释~做到围档作业~安全、文明施工。

    五、抢修时限

    DN600以上管道48小时内恢复供水,DN600—DN300管道36小时内恢复供水,DN300以下管道24小时内恢复供水。

    六、应急措施

    管网抢修时间超过24小时且停水范围较广的~由公司抢修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用临时供水措施~办公室联系主管局~请求安排消防车或环卫洒水车免费为停水区居民送水。

    附:本项预案制定依据下列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自1989年12月26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0号~自2002年5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一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9次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国发[2005]11号自2005年4月17日起施行。

    深泽县城区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 应 急 预 案 编制单位: 编 制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北京鑫山钢筋钢网有限公司

    环 保 应 急 预 案 制 度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污染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北京鑫山钢筋钢网有限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工作由公司生产部全面负责,组成如下:
    组 长:宋小刚 副组长:李小飞、韩涛

    成员:吴海飞、李康/李鹏、兰新

    应急指挥小组:组长为应急工作总指挥,负责应急工作的整体指挥工作。

    副组长为副总指挥,协助组长工作,传达各项指令、督促检査执行情况,负责协惆各岗位的应急工作。

    各成员负责贯彻和落实指挥小组布置的任务。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各岗位上、下班后的状况差别很大。按照不同预案的要求,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遵循自动递补规则,上班时间内,由应急指挥小组负责;
    非上班时间,在班各岗位自动承担相应的职费,由当值班长根据情况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工作。

    五、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程序

    按企业性质,对生产中噪音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应急响应分为一般、重大二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公司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属一般响应,由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向镇环保科报告。

    属较大响应,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由上级政府启动上级突发、环境亊件应急预案。

    2、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离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

    (2)以人为本

    把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突发事情发生时,要及时采取停机措施:事情发生后,要立即开展设备查修工作;

    (3)信息报送 发生突发事情后,应急小组应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应急小组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公司,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必须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基本情况,并在事情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

    (1)事情发生时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情发生情况,应急处理决定等。

    (2)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吿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人员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

    六、应急结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宜布应急结束: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噪音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被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七、保障措施 (一)物资供应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做好物资供应工作,如维修器材、防护器材、药品等。

    (二)制度保障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和检修规程,对设备经常检査,保证灵活好用。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章制度,不得违背控制条件与操作程序,对工作严肃认真,不许玩忽职守是避免事故发生的积极措施,只有把它渗透于工作管理之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才有主动权。

    八、培训和演练 (一)培训

    定期进行防范意识教育及重点部位的检査与防护工作。

    对员工进行防范教育,使员工认识到防范的重要性,并成为一种制度。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测试与大修,始终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关键部位要坚持日常的隐患检査工作。

    (二)演习和训练

    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防范技能训练,防患于未然。

    根据的实际情况,在对噪声源的分布情况和性质调査分析基础上,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的由公司生产部门定期组织进行防范演练,提高员工的防范技能,一旦发生事故能有条不紊地进行抢险,尽置缩小事故危害范围,做到预防为主,有备无患。

    北京鑫山钢筋钢网有限公司

    2017年5月9日

    一、适用范围:

    本停产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

    1、接环保主管部门有关环境污染各级应急响应后立即启动。

    2、接政府及主管部门停产指令。

    3、因预见性公用能源供应工程检修及故障排除等。

    4、按公司生产计划安排和设备设施检修计划进行。

    5、因恶劣天气、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其他需要全面停产情况的发生。

    二、停产领导小组人员及职责分工:

    1、成立停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人员职责与分工:

    在停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及车间相关人员应充分做好与停产有关的各项准备工作。组长负责停产事务的外联工作,及时与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停产事宜沟通,下达全厂停产指令。副组长负责停产的具体实施工作,领导组织本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停产工作。确保停产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产品安全、物料安全、设备安全。化验人员负责停产后成品、半成品、原料的质量跟踪;
    设备人员负责做好设备的停水、停电、停汽以及停产过程中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工作。

    三、环境污染分级及停产措施:

    我厂郑重承诺接到环保主管部门关于环境污染各级应急响应后,将根据环境污染等级不同,立即启动相对的停产措施.。具体环境污染分级及停产措施如下:

    1、环境重度污染Ⅰ级,停止一切与生产相关的活动,全厂停产。

    2、环境重度污染Ⅱ级,全厂按产能的40%组织生产。非紧急生产计划,不安排生产。

    3、环境重度污染Ⅲ级,全厂按产能的70%组织生产。尽量减少废水、废气的排放,多安排对环境无污染的工序生产。

    4、接到环境重度污染应急响应后,我厂将立即采用生物质燃料替代传统燃料煤炭作为锅炉燃料,减少废气的产生,避免对空气环境的污染。

    四、停产时间、停产前准备工作和停产步骤:

    1、停产时间:

    按政府主管部门指令时间、生产计划安排或出现需要停产事由的第一时间。

    2、停产前准备工作:

    接到停产指令后,由车间主任第一时间通知到车间所有班组,并组织车间各工序员工学习本停产方案,说明停产原因,部署停产过程中有关生产的具体安排。

    3、停产步骤:

    停产程序启动后,各工序操作人员各就各位,严格按照停产过程中的生产部署进行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1)停止投料

    (2)根据停产的具体要求,合理组织安排打丝人员的工作进度和工作时间安排。

    (3)化验室人员做好半成品后期的质量跟踪工作。

    (4)灌装工序、杀菌工序、包装工序根据停产的具体要求,做好各自工作的收尾工作。

    (5)关闭蒸汽总阀

    (6)切断生产电力供应和生产用水

    (7)整理生产物资、清洗生产设备和生产设施,保持生产现场卫生。

    (8)生产设备、电力供应、蒸汽供应控制阀等处应悬挂停产标示。

    (9)填写生产操作记录并做好停产相关的各项信息记录。

    (10)组织人员撤离,关闭非生产用水、电、汽和车间门窗,车间落锁。

    四、复产前的工作安排:

    停产完毕后,由车间主任根据停产事宜的具体部署,就复产时间和复产前的工作安排对车间员工做进一步通报,组织协调好下一步工作。

    安全环保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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