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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银税互动工作总结

    时间:2020-07-15 16:17:21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4 浏览次数:425次 字体:[大中小]

    【发文单位】 【发布文号】 【发文日期】 【是否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税总发〔2017〕56号 2017-05-04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银监局: 自“银税互动”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税务、银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合作,通过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共享交换信息、创新融资方式,将企业的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相结合,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初步形成企业、银行、税务三方共赢的局面。为巩固“银税互动”成果,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共享的叠加效应,现就进一步推进“银税互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银税合作机制

    (一)推动工作重心下沉。继续完善税务、银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省级层面的银税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银税合作工作机制,将“银税互动”工作的重心向基层下沉,在2017年实现银税合作工作机制在所有县域铺开,加大基层银税合作的力度。

    (二)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定期交流工作经验,及时总结分析工作成效,跟踪了解工作开展中的难点问题,做好合作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畅通“银税互动”工作沟通渠道,积极指导银税合作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证银税合作机制有效运行。

    二、加大银税信息交流力度

    (三)扩大纳税信用信息主动推送范围。税务部门推送的纳税信用信息,由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拓展至纳税信用A-D级企业名单、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信息。

    (四)丰富银税信息互换内容。在依法合规、企业授权的前提下,税务部门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企业纳税信息,化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帮助守信企业获得银行融资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查询纳税人银行账户相关信息,依法合规提供所查询的信息,便于税务部门加强税收管理。

    (五)推动合作渠道多样化。鼓励税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建立专线、搭建系统平台等方式实现数据直连,将银税信息互动由“线下”搬到“线上”。继续推广税务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协议的银税合作模式,研究探索通过税务部门与银监部门签订“一揽子”协议的方式,持续扩大参与“银税互动”商业银行的范围和数量。

    三、推动银税合作创新

    (六)拓展“银税互动”受惠面。将“银税互动”受惠群体由纳税信用A级拓展至B级。鼓励将“银税互动”同国家产业政策相结合,研究推出更有针对性、更加灵活的金融产品,优化信贷资源供给结构,支持进出口贸易和企业“走出去”,助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发展。

    (七)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发展特点,融合税务数据与多维度企业信息,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研究探索搭建“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税务”平台,积极创新信贷产品,优化完善信贷审批流程,健全完善信贷产品风险管理机制,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顺应新常态下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发展,积极创新为小微企业“雪中送炭”,对于符合授信条件的小微企业,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减少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错配造成的资金周转压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纳税守信、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研发信用贷款类产品,给予优惠的信贷支持。

    (八)深化银税合作领域。鼓励税务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多领域纳税服务合作,充分利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网点,加强在自助服务、委托服务和服务体验方面的银税合作。有条件的地区可选择流量大、综合性银行服务网点配置自助办税终端,为纳税人提供税务、银行一体化自助服务。

    四、加强配套机制建设

    (九)加强银税互动信息安全。银税互动信息传递和接收的单位要签订信息保密协议,规范信息使用范围,明确信息保密义务,共同做好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相关涉税信息不沉淀、不外泄,有效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十)加大“银税互动”宣传力度。税务、银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银税互动”纳入宣传重点,充分依托办税服务厅、银行网点、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和方式,对“银税互动”活动和相关金融产品进行全方位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对“银税互动”的知晓度,提高市场主体的参与度和活跃度。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通过守信激励的示范引领效应,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价值导向,促进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不断扩大“银税互动”的社会影响力。

    国家税务总局 银监会

    2017年5月4日

    包商银行出席银税互动启动会

    2015年11月9日,内蒙古银税互动平台上线暨银税合作签约仪式圆满结束,本次活动由内蒙古国税局、内蒙古地税局、内蒙古银监局合力推动。包商银行副董事长、行长王慧萍,行长助理陈立宇及总行有关部门和呼和浩特分行负责人出席了此次活动。包商银行作为平台上线后首笔业务放款银行,在现场进行了第一笔业务的解说与演示。

    包商银行在2014年就为诚信纳税客户量身定制了“税金贷”授信产品,该产品是以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情况作为主要授信依据的纯信产品,采用准信贷工厂操作模式,客户经理使用移动PAD进行营销和调查,授信资料通过系统直接提交给审批人员,一人审查,一人审批即可放款,流程简便快捷。

    银税互动服务平台作为银企税合作载体,通过信息化手段共享区域内小微企业纳税信用信息,为纳税信用和金融信用的互认搭起了桥梁,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又一创新,有助于税务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构建银企税互助、共享、共赢机制,是包商银行又一线上批量获客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包商银行以“以税定信、以信换贷”为核心与精髓的“税金贷”业务正式落地。

    “银税互动”工作困难及建议

    XXXX:

    一、“银税互动”工作困难问题

    1、统计口径不一致,税务部门统计企业纳税额时按所属期和入库期两种口径统计,银行机构的报表反映的是按入库期统计,有时可能造成不一致。

    2、地税局每季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能否共享国税网的,因为资产和负债的有些项目和我们银行实际不是很相符,国税网的报表项目更接近银行报表。

    3、信息共享程度不高。为进一步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让依法纳税、有良好信誉的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享受诚信的成果,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生产性资金紧缺难题,我行即将推出“丰收˙惠民税银贷”贷款产品,向辖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强创新、盈利能力,产品有市场,发展前景较好,依法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的生产性流动资金的贷款。目前困难是尚未与国税部门签订协议,小微企业依法纳税情况清单没有。

    二、相关建议

    1、为使我行能尽快推出“丰收˙惠民税银贷”贷款产品,建议能尽快与国税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国税部门能向我行推荐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偿还能力有保证的企业清单。

    2、税务部门加强对我行税收知识、政策等业务培训,指导我行加强税务筹划。

    3、我行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小银行,建议给予我行与其他国有银行差别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XXXXX

    “银税互动”战略合作协议签署

    2015-10-28 天津国税

    10月28日,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银税互动”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隆重举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安亭,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顾小波,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健,天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姚来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高秋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局长、党委书记向世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邓琦,天津市国税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银监局部分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近50人出席了大会。

    程安亭、姚来英、向世文分别代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在协议上签字。

    长期以来,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始终致力于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纳税服务,积极与其他政府部门携手合作,共同培植小微企业健康成长的沃土,促进了天津经济建设和民生发展。特别是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倾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广“银税互动”守信激励措施的背景下,天津市国税局在做好本市纳税信用评价和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银税互动”战略合作,通过将税务机关掌握的企业纳税信用信息与银行授信有机结合,实现纳税信用体系和银行信用体系的有效对接,使小微企业的“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资本”,帮助守信小微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推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据统计,从今年7月份开展合作以来,共有74户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银行贷款支持,贷款总金额达1.1亿元。

    阅读 173811 举报

    关于大连片区“银税互动”服务创新性评估相关问题

    一、2017年所推行的“银税互动”服务共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多少数额的贷款?银税合作下小微企业贷款中的信用贷款占比达到多少?

    2017年所推行的“银税互动”服务共为小微企业提供了149.18亿的贷款,银税合作下小微企业贷款中的信用贷款占比5%左右。

    二、2017年 “银税互动”服务为企业节省了多少抵押担保费用?

    三、“银税互动”服务中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所执行的优惠是多少? “银税互动”服务在政策上对利率没有统一的优惠标准,各合作银行所制定的优惠利率也各不相同,如,金融市场上信用贷款利率一般都上浮80%以上,建行会在一般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0%左右。其实,银税互动的主要特点不仅在于优惠的利率,更是有许多小微企业因为参加“银税互动”服务才能够申请到贷款。

    四、“银税互动”服务中对于小微企业无抵押贷款所可能产生的风险有何防范措施?

    合作银行可能会采取依据每个月企业纳税的变化情况进行判断的防范措施,如对于纳税额减少较多的,要求企业压缩贷款额度或追加抵押担保。

    五、在“银税互动”服务中如何协调地税局、国税局和金融机构三方的信用评价体系差异,是否有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以对企业进行准确的信用评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国地税采取同一套评价体系对企业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企业在国地税评价结果一致。“银税互动”合作银行会根据国地税对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结合企业其他情况运用银行自身的评价体系对企业进行授信评估。

    六、在银税互动中开发的e易贷软件有何优势和特点?开发的“税易贷”、“税金贷”、“税银通”等一系列信贷产品有何特点和区别?

    我局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了“e易贷”电子服务平台,将“银税互动”业务由“线下”搬到了“线上”,把多家银行的“信贷产品”统一整合到电子平台上,打造企业融资的“网上超市”。企业登录平台、注册用户,便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适合的信贷产品,按照系统设定的信息认证、审核、传递流程即可完成贷款的申请和结果反馈,大大节省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同时,通过专线传输数据,对传输过程的严格监控,确保数据准确又安全。

    “税易贷”、“税金通”、“税务贷”是建设银行、大连银行及工商银行推出的“银税互动”产品,主要是在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纳税和其他资产情况,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或优惠利率的贷款服务,各银行推出的“银税互动”参评所列明的办理要求和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都各不相同。

    为保证我单位对该项目评估的准确性,以上问题,如有详细数据,麻烦贵单位予以提供,谢谢合作!

    东北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

    2017年12月14日

    “银税互动”惠及广东万家小微企业

    “‘银税互动’项目太给力了!原来我们小微企业融资很困难,贷款都需要抵押。现在光凭纳税信用就能换得信用贷款,而且贷款办理快,手续简单,利息还很优惠,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今后我们一定会继续坚持依法诚信纳税,倍加珍惜纳税信用。”日前,广东省汕头市保源节能建材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骆先生由衷地感慨道。该公司通过银行“税易贷”仅用5天时间就获得了100万元贷款,他们用这笔贷款购买原材料及时投入生产,当季销售额增长82%。

    从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2011年创新开展“银税互动”项目以来,这样的例子已是屡见不鲜,通过“银税互动”项目受益的中小微企业在全省各地已逾万家。2016年以来,广东省税务机关大力推动“银税互动”项目改革创新,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为广东经济贡献积极力量。

    稳步改革,凸显“银税互动”成效

    2011年,广东省税务机关于全国率先在地市试点与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向诚信企业提供融资产品和金融服务,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认可,并作为经验推广。到2016年,已发展至与29家省级银行机构签署协议,全面覆盖全省范围推出“税融通”“税

    银通”等多款实惠高效的金融产品。2016年1月~10月,全省“银税互动”累计发放贷款共238.4亿元,受惠企业达9874户。其中,面对小微企业共发放贷款144亿元,占总发放贷款金额的比例超过60%,佛山、珠海等地税务机关已完成将“银税互动”项目覆盖至全市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

    广东省各级税务机关持续稳步深化银税合作层次,通过和银监部门合作,找准税收业务与“银税互动”结合点,联合研究推出更具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清远市税务机关联合东莞银行推出“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贷款”业务,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退税额度的90%;
    韶关市税务机关把“银税互动”与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发展结合起来,推出针对农业企业的“双免”贷款政策,由当地银行提供“纳税信用+农业”等更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多角度加强金融机构对农业发展的资金扶持。

    建立机制,构筑税银合作体系

    2016年4月,广东省税务机关联合广东省保监局在全国首推“税保合作”项目,构建税务机关与保险机构合作的新模式,促进税、银、保三方互动整合。作为“税保合作”试点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税务机关率先推出国内首个无政府资金支持、依赖保证保险即可获得贷款额度的“税保银”合作产品——助企贷。

    广东毅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顺德区“税保银”三方合作的首批受惠企业之一,首次申贷就尝到了甜头。仅凭借企业A级纳税信用,该公司先通过“银税互动”合作获得农商银行100万元贷款,

    后借助“税保银”合作的东风,在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下,获增200万元额度。难怪该公司总经理胡先生连连感叹:“真没想到,好的纳税信用能当钱用!”守信激励措施在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中的作用日益明显,“税保银”三方合作以来,已有26家顺德企业在“银税互动”的基础上获增贷款3300万元,贷款金额突破5800万元。

    为规范数据传输格式和保障数据传输安全,广东省税务机关与银监局共同制定信息交换办法和运维机制,规定银税合作共同协商小微企业信息查询的内容、方式和实现途径。中山市税务机关依托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分行研发的全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创设“银税互动”网上平台,开启网上“银税互动”智慧服务。企业通过注册网上“银税互动”平台,可“淘宝式”筛选和比对27家银行机构提供的“银税互动”信贷产品,进而自主选择向特定或不特定银行发出信贷申请。

    中山市金亮儿童用品有限公司通过网上平台申请“中银税款通宝”贷款,银行在掌握企业纳税情况后,向其提供了授信业务绿色通道、专项规模等优惠,共计发放贷款140万元。该公司负责人说:“没想到在网上平台上不仅可以自己选择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连税务局都不用跑了,真的是太方便了!”目前,该平台已吸引676个银行网点和8.5万户企业实名注册,实际发放贷款28.2亿元,享受信贷便利的企业超过620家。

    探索创新,全面助力企业腾飞

    广东省税务机关与本省银监局合作,借助银行服务网点多、

    安全保障优的综合服务优势,探索打造银税服务站。广州、珠海、清远和肇庆等市就借深化国地税合作之机,共同将自助办税终端入驻银行24小时自助服务区,实现24小时自助办税和金融支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银税业务得到了有效对接和信息共享。梅州、湛江等地创新拓宽税银之间的合作方式,携手与当地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双委托”业务,方便纳税人就近开票,进一步丰富纳税人办税渠道。截至2016年10月底,全省“双委托”业务累计代开发票9.7万份,开票金额19.8亿元,代征税款超过6000万元。

    此外,广东省税务机关积极联合政府部门,争取财政和政策等多方面支持配合,探索引入政府担保机制,利用政府贴息奖励等方式扶持企业贷款,形成政府、银行和企业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潮州市税务机关联合当地市政府部门、交通银行等针对中小微企业数量多、贷款难等问题“对症下药”,合作推行“助保贷”服务。即由政府提供风险补偿基金和企业缴纳助保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市财政一次性划拨风险补偿基金,银行机构按风险补偿基金的10倍放大贷款额度,在收取较低利息和费用的基础上,对纳税信用AB级纳税人提供贷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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