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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时间:2020-10-25 02:22:15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通过对学生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评价,促进学生德智育体美等有机融合,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价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评价结果能做出明确解释,提供有说服力的详实佐证材料。

    2.全面性原则。既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定,更要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定学生的做法。

    3.发展性原则。运用发展的观点,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把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有机结合,更加注重过程性价,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帮助。

    4.导向性原则。促进学校变革育人模式,引导教师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5.多元化原则。采取学生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在评价中的应有地位。同时把等级定量评价和评语定性评价有机结合。

    (三)改革目标

    2017年秋季启动初中起始年级开始实施改革试点,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多元录取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二、评价实施

    (一)实施要求

    1.记录客观。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利用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记录学生信息,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2.内容全面。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体现学生的个性特长。

    3.注重过程。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发掘学生潜能,加强学习和生涯规划指导,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与健康成长。

    4.体现特色。依据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增设反映学校办学特色的评价内容。

    5.强化监督。公正、公平实施,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确认制度、公示和复议制度。

    (二)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团队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次数和表现。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主要记录学生课堂表现、作业完成及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等。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主要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研学旅行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以及运用信息手段获取新知识、解决新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在实际操作中,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考虑城乡差异和教育教学实际以及学生个性发展需求,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在上述五大指标框架内增设反映学校办学特色的评价内容。

    (三)程序方法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空间”中完成,记录、录入典型材料和客观数据,经整理、审核、评定等级、公示后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1.写实记录。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班主任或教师指导学生整理当前学期体现个人成长的实证材料,在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个人空间“成长记录”中添加。写实记录注意归类,同一实证材料原则上只能在一个指标内使用,要有明确的时间地点和事项,并辅以相关的事实材料、相关证明等佐证材料(如调查报告、研究报告、作品照片、证书、录音录像、作品成果等)。学生、学校必须对所提供的相关事实材料、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整理遴选。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整理“成长记录系统”记录,遴选最具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能体现个人特长的实证材料,在班级进行展示并进行自我陈述。

    3.录入数据。学校班主任通过“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录入或批量导入学生平时、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校管理员录入或批量导入校内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国防项目、团队活动经历和荣誉称号,学校特色艺体和实践探究活动经历以及学生违纪违规行为等内容。

    录入数据应按照“档案管理”系统设定的时间,在学期末完成。能由学校或教育局组织或掌握的能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均采用客观数据录入的方式进行,减轻学生负担。

    4.审核公示。“成长记录系统”中学生遴选后的实证材料经学校、班主任及相关教师审核后进入“档案管理系统”。学校需要事先审核导入“档案管理系统”的客观信息与数据,并对学生、学校录入的内容进行抽检。每学期末,学校对录入“档案管理系统”中的所有内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必须在班级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5.评定等级。毕业前一个月,学校采取过程记录、测评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学生近三年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维度进行评价。每个维度分别采取a、b、c、d四个等级呈现。

    各学校除思想品德维度外,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四个维度评价为a等级的学生不超过参与评定学生人数的30%,a、b两个等级的学生不超过80%。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有维度被评为d等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

    由外县转学进入本县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转入学校按本校制订的实施办法予以确定等第,并报教育局认定后导入信息管理系统。

    往届生及户口在我县、在外地就读回原籍参加中考的应届考生,必须参加我县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考生于中考报名时向报名点递交初中期间的在校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表现、奖惩情况等五个维度方面的实证材料,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报名点安排学校组织实施。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a、b等级的学生名单须在学校公示栏或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6.形成档案。整理遴选和各级录入的实证材料经班主任、学校、教育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档案系统”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评价档案以《省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的方式呈现。纪实报告由“档案管理系统”分学期、分学年和整个初中阶段自动生成。初中毕业前,学生撰写自我陈述,教师为其撰写简要、客观、准确反映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的评语。纪实报告经学生本人确认,班主任及相关教师、校长审核、签字以及初中学校盖章后存档,供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使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局可依照各自权限查看相关内容。

    7.结果报送。县教育局将审核确认后的《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四)材料使用

    1.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引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并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促进教师开展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和生涯辅导,帮助学生确定个人发展目标,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促进学校育人模式优化。县教育局、学校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和评价数据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诊断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引导初中学校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3.作为高中学校录取依据。稳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使用,积极探索高中招生录取方式的多元化,推动高中学校特色发展。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维度评价结果,分别按照a等赋4分,b等赋3分,c等赋2分,d等赋1分的方式转换为等级值,并将等级总值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实行市、县、学校三级管理机制,共同负责、协调、落实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县教育局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检查、监督评价程序;

    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监督与仲裁等;

    负责区域内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本区域内落实《实施办法》的工作规程。各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评价小组和监察(含仲裁)小组,负责制定具体评价工作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具体实施,校长是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提高认识,广泛宣传。

    各学校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全员具体了解《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认识到综合素质评价在立德树人,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学校转变育人模式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把握进度,常态推进。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确保评价结果能有效指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促进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以及实现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考试中的重要依据作用。各学校应将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融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之中,实时、全面了解学生发展,反思教育教学行为,优化德育过程,真正实现素质教育。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应坚持常态化,避免集中突击。

    (四)健全制度,拓展资源。

    各学校要建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者、学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记录;

    建立评价质量监控机制,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

    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申诉和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学生提出的复议。县教育局对学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学校要努力开拓育人资源,开展特色育人活动,为全体学生提供成长的舞台,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进步。

    英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014-2015学年)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垣曲县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活动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3、公平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评定的组织管理机构:

    为了保证学校评定工作的有序实施,学校机构健全了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广泛,具有代表性。校长段红星任主任,副校长李银东副主任,成员有中层领导3人、教师代表2人、家长代表和社会人士各1人,共9人。委员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英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程序及要求》,任免评定小组成员,组织监督评定工作。

    (2)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指导小组”。校长段红星任组长,副校长李银东任副组长,成员7人,负责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日常工作的指导与开展。

    (3)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班级评定小组。以班级为基本单位开展工作,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班3人。评定小组成员根据学校制定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完成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三、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评定委员会及下设机构成员向社会及全校公示,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向班级的学生公布,一周之内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个教师作为评定者,将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替换。

    (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者、学生本人、学校、评定委员会成员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信用记录,并将参与评定的有关教师的信用记录和表现与评选和年度考核挂钩。

    (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或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

    四、内容方法

    1、评定内容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内容整合为六个方面:(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2)学习能力;
    (3)交流与合作;
    (4)运动与健康;
    (5)审美

    与表现;
    (6)综合实践活动。这六个方面内容及其细化表现作为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依据。

    2、评定程序

    (1)学校成立评定委员会,每个班级成立班级互评小组。

    (2)以班级为基本单位进行评定。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确定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工作由评定小组组织开展。

    (3)在评定工作正式开展的前一个月,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评定小组,向评定班级所有学生公布,无记名投票征求意见,如果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定者,则需要做相应的替换。

    (4)评定工作之前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家长说明评定的内容、方法、步骤、纪律,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咨询。

    (5)评定的程序先由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在此基础上由班级评定小组给予综合的评定,把学生每学年综合评定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记载,并在班内公示。

    (6)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评定委员会备案。校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纪录备查。

    3、评定办法

    (1)评定的依据:评定的信息来源于学生的成长记录和日常表现,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学生的自我评价,同学互评,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等。对于不同的评价内容,评定小组应参考学生本人、学生同伴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有相关成长记录材料和书面理由为依据,以备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质询。评定小组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当将日常的事实记录作为评定依据时,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对于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如果集体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定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2)评定的表达: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1)等级表达。评定者应从6个评定项目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评定给出一个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2)评语表述。应以综合素质评定的

    内容为主要依据,给予学生一个综合性、鼓励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含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指明努力的方向。

    (3)评定的比例:原则上各班级评为A级的比例占班级人数25%,并且评为A的学生成绩必须是班级学业成绩(期中、期末成绩)前40%的学生,各班级要严格控制这个比例,B级占50%,C、D占25%。对学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等级的评定要非常慎重,原则上学生只有违反国家法律和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才能被评为D级,被评为D级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清楚明白地说明理由。同时要注意做好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

    (4)评定结果:

    ① 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的结果来确定学生的评定结果。

    ② 为能更好地衡量、评价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成长过程,根据学生在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评定的成绩来确定该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的总评成绩。

    ③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总评成绩为优秀的同学,严格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A级同学的名单,名额比例为25%。如若出现分值相同,同进A级又超过25%的情况,将参考这些同学提供的相关证据与材料裁定。25%以外的,总评成绩优秀的同学和总评成绩良的同学确定为B级。总评成绩为合格的定为C级,不合格的定为D级;
    也可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给予公正的评价。

    (5)评定的记载:期末学业成绩评定和学年末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一并汇入档案。学生完成初中学业,学校对学生在初中学习三年来的基础性发展进行综合评定,学生毕业成绩以初中阶段三个学年评定的成绩之和来确定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

    七、其他

    本方案自2012—2013学年起执行,如与上级即将出台的评价方案有出入,以上级的方案为主,学校方案另行修订。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英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英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2014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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