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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时间:2018-07-19 11:05:28 来源:天一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天一资源网手机站

      很多买了保险的准妈妈想知道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产检费用能报销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关于产检费用报销的事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_产检费用怎么报销

      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产检费用可不可以报销需要看孕妇买的是什么保险。

      一般情况下有两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而医疗保险又有两种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孕妇参保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当你去医院检查时,医院会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

      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了住院医疗保险,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则无法使用。

      生育保险:买了生育保险的孕妇产检和生产时都能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大部分的必要产检项目都会记账或者报销。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并且缴费,是不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的,也就是没有办法报销产检费用。

      产检时生育保险报销的项目

      第一次检查: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生育保险产检费用报销流程

      因为生育保险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因此相关费用的报销流程也都不同。下面列举广州和上海地区的产检费用报销流程:

      广州产检费用报销流程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上海产检费用报销流程

      符合生育保险条例的妇女生育后,可以到指定的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第十八条(审核与计发)

      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生育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提醒:上面的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步骤需要咨询各地区的相关部门。

      产检费用报销的注意事项

      我们知道每个地方的生育保险流程都不同,需要注意的事项也不太一样,下面给大家介绍北京地区的生育保险报销注意事项。

      一、 报销所需材料:

      1、 产前检查:

      (1)生育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收据、处方(有药费的收据必须有处方)

      2、生育住院:

      (1)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住院收费专用收据、费用结算清单、费用明细

      (4)由医院开具的《全额现金结算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医疗费单据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20日;

      2、门诊和住院医疗费分开填报;

      3、费用报销申请表认真填写;

      4、自然流产不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

      5、费用报销申报表请加盖公章;

      6、外地户籍有生育险无生育服务证的请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7、报销在北京以外地区分娩的住院费用除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两个证明:一是由单位出具的在外地生育原因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二是由外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就诊医院是否为医保定点和医院等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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